徽商银行关于滁州分行网点渠道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供货制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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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关于滁州分行网点渠道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供货制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徽商银行滁州分行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徽商银行关于滁州分行网点渠道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供货制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2、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滁州分行网点渠道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供货制供应商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GN2025-35-0428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5、招标内容:拟入围5家徽商银行关于滁州分行2025-2028年网点渠道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供应商,适用于项目造价咨询费用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分、支行及离行式自助银行网点清单控制价编制等项目。具体服务要求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服务期限:三年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其他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不少于6人,取得证书时间在2年以上。(提供造价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工作经历以证书取得的时间为准);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项目实施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成果文件封面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历史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也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未被安徽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列为限制投标的(有效期内),出示承诺书,格式自拟;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
(4)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7、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过去3年内经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提供2020年11月 $^{1}$ 日至今无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诉讼被执行案件、无商业行贿记录的承诺函。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9、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理投标的相关情形,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上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4 17:30附件下载
徽商银行关于滁州分行网点渠道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供货制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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