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解放路派出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解放路派出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02-28 09:0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6001JH620802074
项目名称: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解放路派出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91.190000(万元)
最高限价:191.19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平凉市崆峒区解放北路,建筑面积2121平方米,主要对原办公用房室内外及功能用房墙面、屋面、地面、吊顶、门窗、给排水、供暖、电气等进行维修改造(具体数量、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免税企业须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注:以上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注:以上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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