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1#、2#除尘器维修项目(五次)
山东
-东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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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1#、2#除尘器维修项目(五次)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包号:0747-2460SCCZUH10/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1#、2#除尘器维修项目(五次)的项目业主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1#、2#除尘器维修项目(五次)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规模: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1#、2#除尘器维修
计划工期:90 日 ,因甲方原因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招标范围: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1#、2#除尘器维修
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施工规范规定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
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且在
有效期内);(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字后的扫描件。特别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要求: ① 自2022 年1月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②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提供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HSE 负责人具有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HSE 负责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无。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 项除尘环保设备维修项目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首页
合同施工范围页
合同签章页
其他: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之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2)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
(3)本项目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技术支持电话:)和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scm.sinochem.com)(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 转2)并行进行,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双平台均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操作如下:
1)登录平台找到本项目,将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上缴纳的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凭证,作为标书费凭证上传(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上传,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后续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经审核后下载招标文件;
2)将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上缴纳的响应保证金凭证,作为保证金凭证上传,经审核后在报价页面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无。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1 17:00附件下载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1#、2#除尘器维修项目(五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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