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规划调整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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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0835-240Z22407851
二、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规划调整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规划调整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需解锁(联合体成员:需解锁、需解锁、需解锁)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 | 5,9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规划调整服务项目):
服务类(需解锁,联合体成员:需解锁、需解锁、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规划调整服务项目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敏 、 刘志辉 、 程永东 、 刘碧娴 、 黄一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费率比例,并按项目预算金额计算后下浮10%收取。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预算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计算中标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万元×(1-10%)=6.255万元。注:(1)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形式支付。(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回、放弃中标或无法履行合同的,其已交的中标服务费均不予退回。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 1 | 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规划调整服务项目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规划调整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需解锁(联合体成员:需解锁、需解锁、需解锁) | 通过 | 通过 | 32.80 | 40.00 | 4.79 | 9.64 | 87.23 | 1 | 1
广州新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1.40 | 27.75 | 4.72 | 10.00 | 63.87 | 2 | 2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0.80 | 26.75 | 4.71 | 9.61 | 61.87 |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区政府征地办)
地 址: 广州市黄边设计之都C2栋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