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绿化养护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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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绿化养护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 招标人为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
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至少2名
为本项目服务的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磋商响应之日前三年起算执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0 17:00附件下载
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绿化养护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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