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12号锅炉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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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5\sim!12$ 号锅炉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645-25ZB01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5!\sim!12$ 号锅炉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原有4台75吨/h循环流化床锅炉和4台220吨/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NOx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需要在已有的设施基础上进行改造,达到锅炉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标准;
2.2 项目实施地点: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公司厂区内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标段名称: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5!\sim!12$ 号锅炉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4.1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含工程设计、采购、制作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具体内容包括:锅炉超低排放项目(NOx)配套的设备和设施等工程工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布置及配管图设计、电气及仪表图纸等设计)、安全设计专篇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全部设计图纸要求具有设计资质的公司出具,并进行施工图审核,系统改造的装置采购供货、改造部分的设备设施拆除、新增部分设备设施安装及调试、试运行、竣工图、环保数据上传、交工及人员培训等;
2.4.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240日历天,工期说明:预计240天完工。合同签章生效之日起,45天完成订货。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单台炉工期不超过40天,根据实际情况两台锅炉同时开工,以满足工期要求。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5!\sim!12$ 号锅炉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000645-25ZB0138/013.1.1 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业绩和一个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盖章页);
3.1.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3.1.5 投标人其他要求:/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7 备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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