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高等教育资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高等教育资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233号7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SH20250035
项目名称: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高等教育资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4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4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名称: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高等教育资源配送服务项目
(2)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内容划分,仅用于中小微企业认定)。
3)服务内容:选取一家合格供应商,整合高校教育与社会企业资源,为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提供学业支持服务,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帮助残疾人在校生快速适应学习生活;为已毕业残疾人大学生提供就业支持服务,促进残疾人大学生高质量就业。项目具体工作包括:为高校残疾人大学生提供“一人一档”建设维护工作、建立维护大学生服务微信群、开展职业辅导课堂、企业参访与实习、求职训练营(就业见习)、见习实习招募活动、上海市残疾大学生招聘大赛、就业回访等服务。
4)服务期限:2025年2月-2025年10月。
5)服务交付地址: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或由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1〕9号)等(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得转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5)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本项目“第六部分 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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