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水务局不老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出水尾水管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徐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90-XZPM-C2025-0002
项目名称: 不老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出水尾水管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85.2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85.25万元。
采购需求:
新建DN600微顶管进水管线37米,d1000顶管进水管线26米;新建D529×8不锈钢管尾水管线94米,DN500尾水球管3米,DN600尾水球管94米及配套管件和蝶阀等;破修现状d600钢筋砼雨水管道8米;配套建设顶管井、阀门井,检查井等9座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1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2024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 供应商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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