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地文商旅步行街(西工地段)原路仕达酒店外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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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地文商旅步行街(西工地段)原路仕达酒店外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HGL-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工地文商旅步行街(西工地段)原路仕达酒店外立面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8.278718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鑫赟通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西工地文商旅步行街(西工地段)原路仕达酒店外立面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西工区。主要内容包括外侧新建连廊、外立面改造、周边翻新等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西工地文商旅步行街(西工地段)原路仕达酒店外立面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工地文商旅步行街(西工地段)原路仕达酒店外立面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8 18:00附件下载
西工地文商旅步行街(西工地段)原路仕达酒店外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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