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辉县向阳隧道病害处治和机电设施完善提升工程项目
河南
-新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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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辉县向阳隧道病害处治和机电设施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招标编号:辉交建2025DZB003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辉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辉县向阳隧道病害处治和机电设施完善提升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96.652820万元,招标人为辉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辉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辉县向阳隧道病害处治和机电设施完善提升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辉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辉县向阳隧道病害处治和机电设施完善提升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养护作业单位隧道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无在岗项目;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开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情况,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8 18:00附件下载
辉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辉县向阳隧道病害处治和机电设施完善提升工程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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