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供电段新增接触网作业车导航防护系统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供电段新增接触网作业车导航防护系统
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项目编号: STGCHDJL- 2025-0043-DY )
1. 单一来源谈判 条件
本项目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供电段新增接触网作业车导航防护系统 已 通过 上铁计统函〔2024〕937号 审批 ,由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供电段 实施,资金已落实。邀请 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 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 南京供电段管内各工区
2.2 项目内容: 建设接触网作业车导航防护系统,工程含地面系统及车载系统 8 套,实现接触网作业车一站一图防护、导航防护等功能 。
2.3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采用 包工包料 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 成交人 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 发包人 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 发包人 的委派的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 2 )本项目由 成交人 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 发包人 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 成交人 索赔中标价 5% 的违约金。
( 3 ) 成交人 在 响应文件 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等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 成交人 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 发包人 同意后方可实施。
2. 4 最高投标限价( 不 含税):人民币 柒拾叁万叁仟玖佰元整 (¥ 733900.00 )
2. 5 工期:
本项目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 发包人 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成交人 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 发包人 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 供应商 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供应商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2 供应商 须具备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并在有效期内。
3. 3 供 应商 提供第三方省级及以上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合格报告,保修期不小于 12 个月。
3.4 车载设备须能够无缝使用上海局已有机务地面数据,无缝接入地面 BDS 北斗卫星地基参考站设备获取站场数据、差分定位信息。 (地基参考站产品型号为: EDZ-V1R1 ) ;投标方须提供与地面子系统的兼容性承诺书。
3.5 需提供“接触网作业车导航防护系统”通过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以上等级技术评审的证明,提供评审证书 复印件 备查。
3. 6 投标产品须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或 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
3. 7 其他要求
( 1 ) 供应商 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 供应商 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3 ) 供应商 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 提供 近2年(2023年和2022年) 经审计机构或会计 事务所 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
( 4 ) 供应商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5 ) 供应商 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6 ) 供应商 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 发包人 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9 ) 供应商 应保证《 响应文件 》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10 ) 供应商 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 11 ) 供应商 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 响应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 1 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供应商 ,其《 响应文件 》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及《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获取
5. 1 《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每套售价人民币 叁 佰 元 整( ¥ 3 00.00 ),售后不退。
购买《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款项,请以转账形式从 参加本次投标的 供应商 单位基本账户 或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 或 供应商 负责本项目招投标报名事宜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 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九条 “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 供应商 单位全称 +本次招标项目编号简称+标书款”,如“ XX 单位 + 2025-0043-DY +标书款”。
5. 2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 供应商 ,除支付《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购买费用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1 )营业执照;( 2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法定代表人证明);( 4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 )《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购买转账凭证及 供应商 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上述材料 请于 202 5 年 02 月 11 日至 202 5 年 02 月 15 日期间 ,依照本公告附件“ 招标报名表 ”格式填写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见本公告第九条“联系方式”)。 邮件发送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 “ 供应商 单位全称 +本次招标项目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 XX 单位 + 2025-0043-DY +报名资料”。
6.《 响应文件 》递交 的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 响应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 202 5 年 02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
接收《 响应文件 》的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5楼开标室 。
供应商 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 响应文件 ,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