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化学运行工作对外承包项目公告
广东
-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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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化学运行工作对外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现对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化学运行工作对外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5 年-2027 年化学运行工作对外承包。本项目承包范围包括技术规范书第一章所述所有系统的日常运行启停、监督、巡检、缺陷登记、卸料、配药、检修配合及其他化学运行岗位生产活动,确保化学制水、制氢、制氯、供氨、废水、生活污水、废水零排放等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6 台机及启动锅炉水汽系统参数正常,水汽合格率符合化学运行岗位KPI 考核要求,确保废水、污泥、盐产品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项目地点: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园区石化大道中300 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工期:2025 年07 月11 日-2027 年07 月10 日。现场熟悉期至少为1 个月,即最迟
3.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系统运行或调试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合同签字页等,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计)。
(3)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方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方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方(如投标方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级、二级平台企业级、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级和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
(5)投标方(如投标方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方(如投标方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方(如投标方为分公司,包含其总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8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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