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庙遗址环境整治与本体保护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南
-怀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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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庙遗址环境整治与本体保护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431200002890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庙遗址环境整治与本体保护工程(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21.241219万元,招标人为洪江市高庙遗址保护利用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庙遗址环境整治与本体保护工程(第二次),主要内容是高庙遗址核心保护区的保护工程以及周边紧邻环境的整治工程,以及必要的地表展示阐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高庙遗址环境整治与本体保护工程(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庙遗址环境整治与本体保护工程(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条件: ①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② 投标人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其中业务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修工程。3、信誉要求: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需提供在“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国家文物局指定相关机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其中业务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无在建项目。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①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③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textcircled{4}$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替换和缺岗。;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4 09:29附件下载
高庙遗址环境整治与本体保护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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