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经开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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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经开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140401202502080012-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本 长治经开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ZFC140401202502080012-02),已由由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长经审批
【2024】15 号文件及长经审批【2024】19 号文件项目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申请财政资金,剩余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长治产融水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拟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总建筑面积 $2450.,48m^{2}$ ,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事故池、气浮间、综合生化池、中间水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风机房及配电室、加药间、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除系统、综合楼、出水仪表间、门卫等构(建)筑物,购置配套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场地硬化、绿化等基础设施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拟建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或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和参保缴费证明(项目总监及项目班子成员)、近三个月纳税完税证明、第三方出具的2023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首页“分类监管”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主要人员须满足上岗条件。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须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基本要求。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2)联合体各方应确定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 要求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 标,
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
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4 09: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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