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性、执法及应急和生态样地等监测服务
2025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性、执法及应急和生态样地等监测服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安泰政采字2025-02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性、执法及应急和生态样地等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00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至(二十八)项服务期限为2025年全年度,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及次数进行监测服务,(二十九)项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2年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2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3投标代表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4服务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服务承接商必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类型: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 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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