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洛龙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磋商(简易)采购公告
河南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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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洛龙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磋商(简易)采购公告(招标编号:ALP-2025-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洛龙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5 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洛龙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洛龙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为办公区域的保洁服务、办公区域的日常秩序维护、会议保障客服服务、餐厅的厨师用工、司机用工等服务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洛龙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洛龙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简易)采购文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0 09: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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