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龙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三标段
重庆
涪陵区龙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龙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三标段 )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 〔 202 4 〕 12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蔺市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蔺市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涪陵区龙潭河(蔺市镇、石沱镇、新妙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包含河道治理工程、防汛通道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人居环境整 治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560万 元
2.4 招标范围: 涪陵区龙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三标段)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图 说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 7 其他: /
3. 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3.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4 .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 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0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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