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沧州分公司2025年易访客户精准运营项目询比公告
河北
-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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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沧州分公司2025 年易访客户精准运营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5-1051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沧州分公司2025 年易访客户精准运营项目。预估金额为300000 元(不含税),拟成交1 名供应商,成交份额 $100%$ 。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沧州分公司2025 年易访客户精准运营项目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通过长期、多轮摸排、IVR 集中摸排、CATI 调研、短信调查等多方式、多轮次获取客户参评情况,获取易访库的底层基础数据。针对高感知、高回馈客户开展精准运营。服务地点:沧州全区。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 年1 月31 日(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如下,供应商不含税响应报价高于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序号 | 报价项 | 报价 单位 | 不含税最 高响应限价 | 权重 |
| 1 | 高感知客户回 馈 | 元/条 | 67.35 | 90% |
| 2 | 星级客户回馈 | 元/条 | 120.5 | 10% |
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以下服务人员(1)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 名、质检人员1 名、数据人员1 名
(2)外呼人员:不少于5 名。
证明文件: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2024 年7 月至响应截止日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缴费单位名称(缴费单位需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缴纳保险人员姓名及缴费期间,若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需出具其与供应商的关系证明(双方盖章)复印件,否则无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注: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不得重复,重复人员均按无效处理。
2.1.4 供应商须具备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须包含河北省,业务种类须包含呼叫中心业务。
2.1.5 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 年1 月1 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公告发出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时间为准,如签订的单项合同中无签订时间则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具备的客户感知提升类或外呼类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 万元。
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实施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须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等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还须提供框架合同(或协议)对应的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部门章(含电子印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2)提供合同的业绩金额以合同中约定的含税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或协议)的业绩金额以框架合同(或协议)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业绩。
2.1.6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 年2 月17 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 年2 月17 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 年2 月17 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以上条款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2.3 产品资格要求: [/]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3.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2 09:00附件下载
中国电信沧州分公司2025年易访客户精准运营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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