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㮾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㮾梨产业园一期)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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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梨产业园一期)施工总承包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ZX2025-CG-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长沙经开区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梨产业园一期)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415.787068万元,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25803.15m2,总投资额94157870.68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沙经开区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梨产业园一期)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沙经开区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自(梨产业园一期)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本次招标
回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口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口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2.7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2)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6
人,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口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由招标人在以下选项中勾选一项)口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回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以及两个(含两个)
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依法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具体规定如下: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6)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7)拟任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3附件下载
长沙经开区㮾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㮾梨产业园一期)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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