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国际医药供应链(广东)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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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国际医药供应链(广东)项且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润国际医药供应链(广东)项目已由广东证(项且代码:2411-440114-04-01-314031)批准建设,项药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华润国际医药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华润国际医药供应链(广东)项且设计服务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山前旅游大道以南、广连高速以东。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山前旅游大道及玉湖路交汇处,毗邻广州白云机场,大广高速与机场第二高速。地块东侧为已建玉湖路,北侧是山前旅游大道,南侧及西侧为规划待建联景中路。交通条件便利。整个场地基本呈梯形,总用地约72845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为68782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65000\ \mathrm{m}^{2}$ ²。项目用地内拟建智慧医药物流,主要包括一栋立库,两栋物流分拣机仓储库,一栋综合楼及配套设施。
2.1.4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745号。2.1.5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且备案证2411-440114-04-01-31403 1 2.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2.1.7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计划约93600.00万元。2.1.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2.1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完成项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且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调整、预算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技术交底、项目报建(备)、报验配合、施工现场配合、结算配合服务、保修配合服务;驻场设计服务;工程竣工图的设计审核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3.设计服务期、工作目标:
从签订合同起至配合工程竣工完成,各阶段设计服务时间及要求详设计任务书。
4.投标限价
4.1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50.00 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5.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 ① 或 ② 或 ③ 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circledast$ 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 ① 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
$\circledast$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 号,详见链接.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5.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5.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5.8其他要求:
5.8.1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已按《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8.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且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6.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 布招 标公告、 招标 文件获 取
7.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2月7日00时00分至2025年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7日00时00分至2025年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7.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2 月27 日10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8.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递交时间:2025 年2 月27 日09 时45 分至2025 年2 月27 日10 时00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室。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应包含商务文件光盘、技术文件光盘各1 个。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应同时递交保密信封(备用)1 份,递交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地点。(电子光盘及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5 年2 月27 日10 时00 分至2025 年2 月27 日10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8.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
开标开始时间:2025 年2 月27 日10 时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6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 名时,招标人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备注: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 -> “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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