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C-20250125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9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3,89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