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路物业管理费(保洁、设备维护人员)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丁香路物业管理费(保洁、设备维护人员)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8日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4122715
项目名称: 丁香路物业管理费(保洁、设备维护人员)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034163元 ( 国库资金:2034163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丁香路物业管理(保洁、设备维护人员)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34163.00
简要规则描述: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坐落于丁香路633号,自2003年1月建成启用,是政府机关行政办公大楼。大楼建筑面积13893余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0568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3549平方米,道路、停车场面积约4270平方米。大楼总高度61.3米,共十层。设有楼宇智能化程度较高、功能齐全的设备设施系统。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丁香路物业管理费(保洁、设备维护人员)属于物业管理。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 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采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2,034,163.00元(国库资金:2,034,163.00元;自筹资金: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暂定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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