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盛国际家居江东门广场等四店2024年下半年度经营收益专项审计招标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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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盛国际家居江东门广场等四店2024年下半年度经营收益专项审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YSJ-ZBDL-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金盛国际家居江东门广场等四店2024年下半年度经营收益专项审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金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根据金盛置业等28家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需就相关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债权所依托的底层资产经营收益中向相应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分配约定比例的经营性利润。为此,须对金盛四店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收入、支出及经营收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要求出具相关书面审计结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金盛国际家居江东门广场等四店2024年下半年度经营收益专项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盛国际家居江东门广场等四店2024年下半年度经营收益专项审计:一、投标人所需满足的一般性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体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具体要求:(1)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的行政处罚(提交书面承诺);
1.6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能够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相关信息安全,不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提供涵盖上述内容的书面声明);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1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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