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葚沟矿区天井钻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附件下载
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葚沟矿区天井钻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F2025-02-05-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葚沟矿区天井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6.8 万元,招标人为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葚沟矿区天井钻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葚沟矿区天井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葚沟矿区天井钻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符合有效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1 18:00附件下载
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葚沟矿区天井钻工程-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