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弘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设计
吉林
-松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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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安县弘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SYS20250124FJSZ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乾安县弘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由乾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乾发改审批字[202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乾安县弘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企业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上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此三个查询项的截图证明;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08 23:59附件下载
乾安县弘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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