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医院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批医用光学仪器及配套设备(第四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医院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批:医用光学仪器及配套设备(第四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 11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5-24714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医院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批:医用光学仪器及配套设备(第四次)
预算金额:1275.2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藏自治区医疗设备购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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