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中心城区水利水务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吴中区中心城区闸站和堤防工程运行管护的磋商公告(JSZC-320506-SZRY-C2025-0002)
发布时间:2025-01-24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6-SZRY-C2025-0002
项目名称: 吴中区中心城区闸站和堤防工程运行管护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20.065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20.0650万元,其中闸站运行管护为181.2980万元,运河堤防运行管护为38.7670万元。
采购需求:
中区中心城区(包括长桥和城南) 34座闸站工程和大运河堤防工程(主河道堤防19.5公里、支河堤防3.2公里,挡墙22.7公里,防汛道路6.2公里,人行步道3.6公里,挡浪墙贴面1.5万平方米,大龙港桥,跨中港河桥,挡浪板453米(区政府门口295米+威尼斯花园158米)、防撞栏杆、路灯、景观灯及灯带、救生圈、标识标牌等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闸站和大运河堤防运行管理、巡查检查、维修保养、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形成满足水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的技术资料。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按实际签订合同内规定的日期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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