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彭加木纪念中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4DB1091Z
项目名称:广州彭加木纪念中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合格的投标人应以项目为单位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5)投标人承诺在过往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提供书面承诺)(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1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其能满足此条款的证明资料)。(提供证件复印件)。注:(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投标人参加响应需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响应;(3)为了提高效率,投标人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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