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2025年污水处理剂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2025年污水处理剂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国贸中心四街40号二楼2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X20250035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2025年污水处理剂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2025年污水处理剂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210000.00元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3)若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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