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滇西南区域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滇西南区域中心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东营小区腾冲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ZB2025-TC001
项目名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滇西南区域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构建高效、全面、人性化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区域中心保障体系,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专业支持,确保每一位精神障碍服务对象都能获得及时、适宜、连续的康复服务,促进社会融合与家庭和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保山市≥6400人次,主要面向已确诊并处于康复期的精神障碍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焦虑症、双相情感障碍等服务对象。(2)项目实施范围涵盖康复训练、药物治疗指导、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家庭支持与教育等多个维度。通过个性化康复计划,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多元化需求。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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