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空海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4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ZZ2025-QC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空海医院法律顾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采购人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中“★1.1其中,主办律师(即项目负责人)具备10年(含)以上专职律师执业年限(投标人需提供主办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或律协查询截图或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以上证明文件需体现执业年限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1.1其中,主办律师(即项目负责人)具备专职律师执业证(投标人需提供主办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或律协查询截图或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以上证明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评分项“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评分规则中“(1)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级别:初级),得10分;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级别:中级),得7分;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级别:高级),得4分”更正为:(1)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级别:初级),得4分;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级别:中级),得7分;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级别:副高级或高级),得10分。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公告更正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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