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龙源工程国能安吉梅溪2×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高温高压管道支吊架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力工程龙源工程国能安吉梅溪2×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高温高压管道支吊架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0175,招标人为国能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浙江安吉)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国能安吉梅溪 2 × 9H 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 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龙口村,距安吉县约 16 公里,距离湖州市区约 33 公里,距杭州市区约 65 公里。厂址位置交通便利。
规模:本期工程建设 2 × 9H 级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2.1.2招标范围: 配套的高温高压管道(主蒸汽、高温再热蒸汽系统管道、低温再热蒸汽系统管道 、高压减温水管道 )的 全套支吊架的设计及材料 以及上述管道的 疏水、 暖管、放水 管道 的支吊架材料 ,以及对上述 支吊架 的材质、规格、性能(包括高温性能)、设计、加工、配制、焊接、热处理、检验和验收等方面 。(详见技术文件)
2.1.3交货期(货物): 合同 签订后 5 个月, 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9F及以上燃机机组或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四大或六大管道成套支吊架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仅接受投标人与最终用户或新(扩)建工程EPC总承包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业绩,如提供与EPC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业绩,须同时提供EPC总承包单位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且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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