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鼎湖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5年鼎湖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肇庆市端州区七星二路1号敏捷水映澜山雅院6、7栋及1、2号商业首层05、06卡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QS-20250105
项目名称:2025年鼎湖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鼎湖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以合同期限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5年鼎湖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3)供应商须具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资格和能力,具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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