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漳平市人民法院 委托, 对[350881]zpzfcg[CS]2024003、漳平市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漳平市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0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81]zpzfcg[CS]2024003
项目名称:漳平市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采购包1(漳平市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将被拒绝):1、 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见第五章。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4)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二类企业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否
节能产品: 详见采购文件
环境标志产品: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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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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