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2024年-2026年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
-宿州市
灵璧县 2024年-2026年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灵璧县2024年-2026年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项目(采购标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地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EP-LBCG2025002
项目名称:灵璧县 2024年-2026年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10万元/年
最高限价: 110万元/年
采购需求:灵璧县 2024年-2026年垃圾中转站渗滤液 处理 项目,全县正在使用垃圾中转站 23座,每日产生渗滤液量约40吨。为有效整治垃圾中转站每天产生垃圾渗滤液,进一步缓解我县渗滤液处理压力,委托第三方提供灵璧县2024年-2026年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项目服务, 服务内容 为 负责对生活垃圾转运站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处理(无害化处理)。 每年度预计费用约 110万元 ,合同采用 “1+1”方式签订,两年共计2 2 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2 年。合同采用 1+1的形式,每年考核不合格累计低于3个月(不含3个月)(注:综合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每年合同终止时间为本年的12月31日)。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 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 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如项目 接受 联合体 投标,对联合体 应提出 相关资格要求 ;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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