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扩建及装修项目设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扩建及装修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岳麓区佑母塘路799号钰龙天下佳园二期综合楼1栋(亚朵酒店长沙市政府店)281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CZB-2024ZFCG-111
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扩建及装修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提供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指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
(5)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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