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安装新港大道排污设备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41224033RT
项目名称:采购安装新港大道排污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9.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PE管材De355压力管道(长度约36米)和预制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消能井(2.6m3.6m2.0m)及其基础配套材料、物流园污水集水池围栏及开关箱安全警示措施(详细要求等详见用户需求书及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供货、安装并交付采购单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6.持有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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