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技术服务第001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
-太原市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技术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 JNC334-CG-241226165、SXMTZB2402F-1459(F))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1-03 19: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1-06 19:00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41226165 、 SXMTZB2402F-1459(F)),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001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技术服务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技术服务: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
|---|---|---|---|---|
| 1 | 需解锁 | 556000元 | 根据国家环保部印发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金驹煤电化 8个厂站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专家组审核,于环保部门备案。分别按要求提交环保部门对各厂站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备案文件、最终备案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6份 | 沁水寺河瓦斯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5月备案、成庄分布式发电分公司2025年11月备案、成庄热电分公司2025年11月备案、王台热电分公司2025年10月备案、寺河瓦斯电站2025年5月备案、段河发电分公司2025年5月备案、沁水寺河瓦斯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11月备案、胡底瓦斯电站2025年5月备案完成 |
| 2 | 需解锁 | 540000元 | 根据国家环保部印发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金驹煤电化 8个厂站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专家组审核,于环保部门备案。分别按要求提交环保部门对各厂站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备案文件、最终备案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6份 | 沁水寺河瓦斯发电有限公司、寺河瓦斯电站、段河发电分公司、胡底瓦斯电站于 2025年5月备案完成,王台热电分公司于2025年10月备案完成,成庄分布式发电分公司、成庄热电分公司、寺河二号井发电分公司于2025年11月备案完成 |
| 3 | 山西绿景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523000元 | 根据国家环保部印发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金驹煤电化 8个厂站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专家组审核,于环保部门备案。分别按要求提交环保部门对各厂站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备案文件、最终备案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6份 | 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各厂站的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沁水寺河瓦斯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5月备案完成;成庄分布式发电分公司:2025年11月备案完成;成庄热电分公司:2025年11月备案完成;王台热电分公司:2025年10月备案完成;寺河瓦斯电站:2025年5月备案完成;段河发电分公司:2025年5月备案完成;寺河二号井发电分公司:2025年11月备案完成;胡底瓦斯电站:2025年5月备案完成)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需解锁 | / | / |
| 2 | 需解锁 | / | / |
| 3 | 山西绿景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 2 | 需解锁 | 响应 |
| 3 | 山西绿景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采购文件要求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3.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30MW及以上瓦斯发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证明。注: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机组容量,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以佐证(加盖业绩单位公章/部门章)。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 :山西净宇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晋城市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所附业绩均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类似项目业绩(30MW及以上瓦斯发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