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自然资源局鹤岗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鹤岗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401]APZXGL[CS]20240001-1
项目名称:鹤岗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鹤岗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合同包预算金额: 1,28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中标后30日内完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立成果,2025年6月底前完成基准时点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价值量及使用权状况清查成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基准时点资产清查成果质检入库,2026年3月底前完成更新时点实物量和价值量清查成果,2026年6月底前完成更新时点资产清查成果质检入库,至此全部完成。具体时间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时限为准,且技术成果责任终身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岗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岗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或国土空间规划甲级资质。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具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土地估价师证书和土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国土空间规划甲级资质时,(1)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和高级规划师职称证书(2)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满足(1)或(2)其中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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