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心医院医用离心机等科研设备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
-恩施州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BN-ZC-2024-667
项目名称:医用离心机等科研设备一批
预算金额:53.62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62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1个项目包,采购医用离心机(血浆基质制备仪)、冷冻离心机、移动式无影灯、小动物手术台、冰冻离心机各一台。项目的交货地点、交货期要求、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等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及采购要求。
是否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3)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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