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信州中等专业学校上饶市信州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KHZBCG-2024-Q007#)不见面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上饶市信州中等专业学校上饶市信州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HZBCG-2024-Q007#)不见面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HZBCG-2024-Q007#
项目名称:上饶市信州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69778.25 元
最高限价:5569778.25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注:以上1-9条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2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0.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可以从分公司账户转入。投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若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总公司授权书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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