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妇幼保健院超声骨密度分析仪、脊柱侧弯筛查仪、引导式教育个体训练仪、构言评估与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莱州市妇幼保健院超声骨密度分析仪、脊柱侧弯筛查仪、引导式教育个体训练仪、构言评估与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 项目编号: SDGP370683000202402000366
2 . 项目名称:莱州市妇幼保健院超声骨密度分析仪、脊柱侧弯筛查仪、引导式教育个体训练仪、构言评估与训练系统采购项目
3 . 预算金额: 67 万元, 其中 A包2 2万元, B包1 5万元, C包3 0万元。
4 . 最高限价: 67 万元, 其中 A包2 2万元, B包1 5万元, C包3 0万元。
5 .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
6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
7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 至 投标 截止日,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等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4 .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 .2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按工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4 .3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 ①投标产品须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②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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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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