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新增直排井排水工程二次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新增直排井排水工程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JNA363-CG-241226223, SXMTZB2402G-193(F))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新增直排井排水工程(采购项目编号:JNA363-CG-241226223、SXMTZB2402G-193(F)),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4〕47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规模: 天安靖丰煤业位于晋城市泽州县巴公镇北堆村,为基建矿井,因资金问题于2016年1月停工至今,为了节约各项开支,于2022年1月份将主副井筒进行了井口密闭管理,现处于“停缓建”状态。目前预计井下静态积水总量约15万m³,计划施工直排井将井下积水排出后,进行复工复产建设。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新增直排井排水工程 ,标段(包)内容:
(1)施工场地平整,施工一座10m × 10m × 2m砖砌、水泥抹面储水池;
(2)修建钢结构简易棚;
(3)精准定位直排井位置并进行施工井筒(含套管、固井);
(4)直排井所用的水泵、管路、电缆等设备安装;
(5)直排井地面高压开关柜、变压器、软启开关等配电设备的检修、安装。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2.4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 泽州县巴公镇北堆村。
2.5质量要求:达到行业相关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新增直排井排水工程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煤矿 勘探 钻 孔 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和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和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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