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河北
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 已由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以 唐审投资核字〔2024〕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招标人为 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勘察; 2项目地址:唐山市西郊污水处理厂内预留用地;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唐山市西郊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污泥进行处理,日处理污泥量300t(含水率8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处理车间1座,占地面积2664 ㎡,建筑面积3879㎡;车间内建设深度脱水系统、干化系统、产品造粒包装系统以及相关辅助配套工程。同时对西郊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相关设施改造。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5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物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以及出具勘察成果,与设计单位的配合服务以及场地现状的地形测量等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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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31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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