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安装公司厂内制作项目2025-2026年度吊具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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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3004-240082
中国电建市政公司安装公司厂内制作项目2025-2026年度吊具采购
竞价公告
采购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安装机械厂
二○二四年十二月
竞价公告
因 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安装公司厂内制作项目2025-2026年度吊具采购项目 安装公司厂内制作项目2025-2026年度吊具采购需要,采购编号:[POWERCHINA-0113004-240082],我司拟采用竞价(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12-27 16:00时前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报价文件,同时在线报价。
一、 拟采购材料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1 | 钢丝绳 | 多种规格 | 米 | 1500 | |
| 2 | 钢丝绳编套 | 多种规格 | 个 | 336 | |
| 3 | 竖吊钳 | 多种规格 | 个 | 108 | |
| 4 | 钢板钩 | 多种规格 | 个 | 64 | |
| 5 | 正卡吊钳 | 多种规格 | 个 | 90 | |
| 6 | 反卡吊钳 | 多种规格 | 个 | 90 | |
| 7 | 吊带 | 多种规格 | 根 | 164 | |
| 8 | 弓形卸扣 | 多种规格 | 个 | 330 | |
| 合计 | 2682 | ||||
| 注:表格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以实际到货合格数量进行结算,具体要货数量以采购人要货通知单为准。 |
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正文。
二、采购要求
1. 响应人资格要求
1.1 响应人为生产厂家、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响应人单价及总价均为车板交货价,价格中包含材料出厂价、运到需方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车费、制作费、模具费、人工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材料所报价格均指含税价格,要求全部要求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运杂综合费也开具13%增值税专用货物发票,即一票制)。
3. 交货期:2025.01.15-2026.12.31。合同签订,要求响应人将货物分多次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数量规格以采购人的要货通知为准,响应人收到采购人要货通知单后3天内供货完成。
4. 到货地址:山东省德州市晶华大道2666号中国水电十三局工业园
5. 质量标准或要求:
响应人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能达到国家法规环保要求
5.1 请提供国内知名吊具的产品,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2 各类执行标准:
钢丝绳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20118-2017、GB/T 8918-2006的规定;
起重吊钳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4370-2018、JB/T7333-201的规定;
吊装带应符合国家标准JB/T8521.1-2007和JB/T8521.2-2007的规定;
吊装卸扣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234-2019的规定。
5.3 钢丝绳为涂油麻芯碳钢钢丝绳;钢丝绳绳套的编制长度应为钢丝绳直径的15-20倍。
5.4 所有材料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进厂后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提供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质保书、第三方的检验证书等相关资料必须随车送到,无合格证或合格证不符合要求不予卸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
5.5 货物抵达现场后,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检验,如果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由响应人承担换货或是退货。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2 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响应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采购人应为响应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响应人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6.3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响应人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响应人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响应人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若属于采购人责任的,采购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6.4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7. 供货
7.1 供货时间:2025.01.15-2026.12.31。合同签订,要求响应人将货物分多次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数量规格以采购人的要货通知为准,响应人收到采购人要货通知单后3天内供货完成。
7.2 响应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将货物运输至山东省德州市晶华大道2666号中国水电十三局工业园或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7.3 响应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发货清单及材质证明书等资料。
7.4 响应人应承担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7.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响应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采购人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8小时内以传真、电子邮件、邮政快递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响应人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响应人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6 响应人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7.7 响应人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7.8 响应人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响应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并赔偿采购人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7.9 响应人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采购人管理,遵守采购人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采购人管理的人员、车辆,采购人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7.10 响应人应于货物启运后,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8. 运输包装要求:
8.1 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响应人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响应人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8.2 响应人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8.3 响应人应承担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响应人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8.4 响应人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8.5 响应人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响应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并赔偿采购人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8.6 响应人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采购人管理,遵守采购人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采购人管理的人员、车辆,采购人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8.7 凡由于响应人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响应人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9. 支付
9.1 采购人采取电汇方式向响应人支付货款。
响应人不能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响应人也不能委托采购人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否则因该事项导致采购人产生税务风险,造成采购人税款损失的,响应人需承担上述税款损失及对应税款损失一倍的罚款。税款损失包括不限于因税务机关处以的补缴税款以及对应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
9.2 合同签订后,货物到场后双方核对好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按实际供货合格数量进行结算。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以下材料3个月内支付95%的货款(现汇);
A 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
B 质量检测合格证明;
C 该批货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9.3 货物全部到场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12个月,质保金为总价款的5%,当采购人收到响应人提交的下列文件并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质保金支付前乙方人需提交下列资料:
A 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
9.4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1)采购人向响应人支付合同价款时,响应人除应向采购人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需提供最近一期增值税完税证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2)因响应人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响应人需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响应人继续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响应人向采购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人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实际供货情况相一致。因响应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等引起税务问题,响应人需依法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由此产生的延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响应人承担采购人被税务局处以的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同时采购人对响应人处以上述经济损失金额一倍的罚款,采购人并保留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力。
(4)响应人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采购人需协助响应人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5)如果采购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响应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响应人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若采购人丢失增值税电子发票数据,响应人应配合采购人提供原电子发票数据文档。
10. 报价有效期:60天
11. 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良好,且报价合理,择优确定。
三、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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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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