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璧山分公司仓库及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重庆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璧山分公司仓库及食堂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璧山分公司仓库及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璧山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璧山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璧山分公司仓库及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17号
2.3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维修改造面积约1202.9㎡,内容包含一楼食堂区域原有隔墙拆除、新建墙体、新增铝合金门窗、就餐区域装修、电路照明布置,改造面积约208.47㎡;二楼仓库区域原有临街面及内院一侧砖体墙拆除、内部隔墙体拆除;新建铝合金窗、新建隔墙、空调移机、外立面修复;改建卫生间、职工活动室、办公室、档案室、存储室等,改造面积约994.43㎡ 。
2.4 最高限价 : 2071212.57元(含税) 。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内容(如有)为准 。
2.6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要求 : 24 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3 投标人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5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 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6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 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 、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 且 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
3.1.7 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
3.1.8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24 12: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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