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及栖霞法庭、迈皋桥法庭)食堂食材采购中标公告采购包1
江苏
一 、 项目编号 : JSZC-320113-JSZB-G2024-0015
二 、 项目名称: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及栖霞法庭、迈皋桥法庭)食堂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 1 | 需解锁 | 91320113MA1N8X564G | 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中心路118号 | 86.82(均分制) | 23% |
采购包2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 1 | 需解锁 | 9需解锁87736M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8号1403室 | 88.82(均分制) | 2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及栖霞法庭、迈皋桥法庭)食堂食材采购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吴维、耿晔兄(采购人代表)、袁家牛、闵毅梅、钮仁章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包分别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 】 1980 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 100% 计算。
分包一代理费金额: 16027 元;分包二代理费金额: 3212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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