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临时处理设备租赁(含运行维护)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临时处理设备租赁(含运行维护)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63-CG-241226222, SXMTZB2402F-1425(F))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临时处理设备租赁 (含运行维护)(采购项目编号:JNC363-CG-241226222,SXMTZB2402F-1425(F)),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4〕47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天安靖丰煤业位于晋城市泽州县巴公镇北堆村,为基建矿井,因资金问题于2016年1月停工至今,为了节约各项开支,于2022年1月份将主副井筒进行了井口密闭管理,现处于“停缓建”状态。目前预计井下静态积水总量约15万m³,计划施工直排井将井下积水排出,经系统处理后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排放要求。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临时处理设备租赁(含运行维护),标段(包)内容:
( 1)矿井水处理设备基础使用的材料及施工(地面基础,根据矿井水处理设备规格、承压的要求,采用临时钢板作为基础);
( 2)租赁矿井水临时处理成套设备及两台同功率排水泵,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日常维护等,水质达Ⅲ类水排放要求;
( 3)水处理系统服务费用范围包括:租赁费、安装拆卸费、人员费用、药剂费、运行管理费、耗材更换摊销费、维护检修费等所有费用。
2.3服务期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5个工作日完成设备安装至井下积水全部排完。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质量要求 :达到行业相关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临时处理设备租赁 (含运行维护)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A或B类) ,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在本单位近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 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近年指从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矿井水处理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 誉材料 ”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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