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5国道上村村路口交安设施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G205国道上村村路口交安设施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东一号华怡大厦六楼6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DL-HLZJ-202412001
项目名称:G205国道上村村路口交安设施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4946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4946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开工令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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