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头苑中心学校-文昌市头苑中心学校围墙灾后重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文昌市头苑中心学校围墙灾后重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栋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B2024-1204
项目名称:文昌市头苑中心学校围墙灾后重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47707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47707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响应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响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琼财〔2020〕578 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可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2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3.5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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